呼和浩特一小区3天8条狗被毒死!问这事谁该负责?
导读:呼和浩特一小区3天8条狗被毒死!问这事谁该负责?宠物狗狗是家里的一份子,是家里的一个成员,饲养宠物狗狗都会把它们当自己的加入看待,但就是有些人认为它们只不过是动物,是餐桌上的美食,而又不去饲养肉狗,直接毒死别人饲养的宠物狗狗,这样太不地道了。但这种事情经常发生,每年都有大量的案列出现。近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的一小区就发生了连续多日狗狗被毒死的事件,引起了爱狗人士的惊慌。下面我们来看看整个事件经过。 据微博报道,4月15日,内蒙古呼和浩特一小区3天内8只宠物狗死亡,据猜测是在小区草地上吃了不明物体。从直观判断上看,这应是一起针对宠物狗的投毒事件,应是投毒者不对,但看评论,再深思,却又难说宠物狗主人没有错、不用负责。投毒者极端行为的背后,必然有一个矛盾滋生与积累的过程。养狗者与投毒者之间,是矛盾的两个方面,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导致了此类问题的发生。 我不养狗,也不多喜欢狗,但也并不讨厌狗,尤其是绝不吃狗肉。所以,个人自认对此类问题还是能够站在较为客观的角度来分析问题的。从微博的评论看,谴责投毒者的评论有,但数量极少,更多的还是对养狗者、遛狗者的质问与谴责,聚焦的主要问题是遛狗不拴绳、狗拉屎不清理等等。看来,或许在此类问题上有着两极分化,养狗的人站在自身立场谴责投毒者,不养狗的人或是不发声,或是对养狗者表达各种不满。导致养狗者与不养狗者之间矛盾的关键在于,养狗者应顾及到不养狗者的情绪、感受,尤其是在公共场所,遛狗不拴绳肯定不对,对老人、孩子总是存在惊吓甚至咬伤的风险;而即使拴了绳,那些绳子过长,尤其是在电梯等狭窄空间不管控好宠物的行为,总是让很多人有怨但不能言。而比这些更让人难以忍受的,则是养狗人每天必须下楼遛狗以便让狗排便,不想让狗在自家大小便是必然的,但关键是让狗到公共场所大小便合不合适?!更让人无法忍受的,是一些人根本不负起铲屎官的责任,任由狗屎留在草坪、树坑,甚至步行道上!!!从评论看,斥责养狗者并情绪激动的,多是踩到过狗屎的,这是之前情绪积累的适时发泄。 当然,我也是踩到过狗屎的,更可怜的是我儿子晚上去培训班路上踩准了狗屎,虽然我教给他在马路边的石头上蹭,到土坑里去蹭,但仍无法完全清除掉。儿子不想带着狗屎进班,怕被同学们笑话,于是我们跑到洗手间边用水冲边用笔捅,过程很不爽。那样的经历,我们绝不想再有!当然,我不是极端的人,所以并不会去想与狗主人直接冲突,更不会采取投毒等方式报复所有养狗人,我只敢写些文章谴责一下。所以,我们面对类似事件,绝不能单纯地谴责投毒者,虽然投毒者的行为是错误的甚至是违法的,但事出有因,不把因消除掉,类似的问题必然还会出现。之所以这么说,因为我百度搜索“3天8只宠物狗死亡”时,结果里却出现了2018年、2017年、2015年的新闻,搞得我还以为这次事件又是旧闻新炒呢。看相关新闻的内容,竟然情节差不多,里面提到的问题也差不多,尤其是2017年的一段视频里,正当狗主人们在倾述时,过来一大哥指着路边的狗屎质问她们,“有狗屎对不对?”而养狗妇女的一句反问也很有意思:“狗屎能害死人吗?”每次出了狗被毒死的事,狗主人都会表示自己的担心:“小孩不懂事,吃了中毒怎么办?”这种说辞能够证明公共场所投毒不对,但并不能否定养狗者的责任。而或许正是这种自认为有理,导致了多年来类似的事情不停地重复上演。 所以,个人认为,养狗者还是要端正态度,尽好责任,在家里尽量做好隔音等措施,避免狗叫扰邻;出门遛狗要用短绳,要到人少的地方,避免惊扰他人;狗拉屎要及时清理,绝不能因为没拉到路中间,只是拉到路边或是草丛里就不管不顾,毕竟晚上遛弯人多靠边的情况是有的,小孩子也是要去草坪上去跑的。而除了这些,当看到路边有狗屎,尽管不是自己的狗拉的,我觉得养狗的人都比一般的路人更有铲屎的义务,养狗的人要主动去谴责那些遛狗不清屎的人,而不是理解他们不清屎的行为,相互提醒相互帮助,才能减少养狗群体给别人带来的麻烦与隐患,才能避免个别思想极端的人采取极端的行动。 网上有人说,异烟肼对狗是毒,对人是药。我不知真假,但我想,投毒者这种行为还是极端的,我们不应鼓励这种行为。但我更想对养狗者多提醒几句,一定要尽到自己的责任,要维护好养狗者这个群体的形象,尤其是该注册的注册,该打疫苗的打疫苗!还有,当自家的狗对着别人汽车轮胎撒尿时,一定不能无动于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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