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养犬法规出台:城区内养大型犬、烈性犬没收犬只,罚款5千到1万!
导读:鹤壁养犬法规出台:城区内养大型犬、烈性犬没收犬只,罚款5千到1万!现在养狗的比较多了,特别是大型犬,对市民造成伤害是难免的。很多城市都出台了养犬法规,禁止了大型犬的饲养。近日,鹤壁养犬法规出台,我们来看看自己的犬能不能在室内饲养。 9月2日,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获悉,鹤壁市针对饲养犬只向市民发布鹤壁市集中收容管理流浪犬违章犬和规范养犬行为通告。 为持续深化全市“六城联创”工作,营造文明城市共建共享浓厚氛围,通过加强管理流浪犬、违章犬和规范养犬行为,有效预防、制止犬只伤人和狂犬病发生传播,进一步维护鹤壁市环境卫生和公共秩序,市“六城联创”办、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在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集中收容管理流浪犬、违章犬和规范养犬行为行动,特通告如下: 一、集中收容市区(淇滨区、山城区、鹤山区、示范区、开发区和宝山区的建成区)内所有无主流浪犬只,进行集中圈养。对无成年人用绳索束引的犬只,视为无主流浪犬进行收容。 二、市民喂养的宠物犬和其它犬只,出门必须由成年人以束犬链(牵引绳)束引。携犬出户未以束犬链牵引的,由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二款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恶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没收犬只。犬只伤害他人的,养犬人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饲养宠物犬和其它犬只不得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犬和其它犬只产生的粪便,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对破坏市容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根据《鹤壁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严禁在城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等禁养犬只,一经发现,由公安机关或者具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权的部门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一款没收犬只,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五、符合城区饲养的犬只,饲养人必须定期到农业农村局设定的免疫点为饲养犬只接种疫苗,并在公安机关设立的登记备案点登记备案,领取犬牌犬证。 六、不按规定束引犬只(遛狗)影响他人或阻碍收容工作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对不文明养犬、违章养犬行为人的查处进行媒体曝光,行为人是公职人员的及时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和市“六城联创”办督查组,并与文明单位动态管理工作相挂钩。 八、集中行动时间:2020年9月1日—10月31日。 九、举报电话 淇滨区:18639242252 山城区:17639219333 鹤山区:13803923323 开发区:13939257999 宝山区:17539227878 示范区:13939259658 鹤壁市“六城联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鹤壁市公安局 鹤壁市城市管理局 鹤壁市农业农村局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日
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禁养犬只名录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烈性犬种类 藏獒、牛头梗、秋田犬、德国牧羊犬、比特犬、阿富汗猎犬、土佐犬、高加索牧羊犬、中亚牧羊犬、纽芬兰犬、罗威纳犬、阿根廷杜高犬、威玛犬、美国斯塔福梗、法国斗牛犬、纽波利顿犬、俄罗斯牧羊犬、马士提夫獒犬、卡斯罗犬、杜宾犬、拳师犬、波音达猎犬、中华田园犬、川东猎犬、凯丽蓝梗、马里努阿犬、爱尔兰猎狼犬、巴西菲勒犬、格力犬、贝林登梗犬、巴仙吉犬、猎鹿犬、可蒙犬、法兰德斯牧牛犬、澳洲牧羊犬、伯德梗、边境梗、狼青犬、昆明犬、荷兰毛狮犬等40种犬种,以及具有上述血统的杂交和具有攻击性的其他犬种。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大型犬种类 大丹犬、寻血猎犬、雪达犬、圣伯纳犬、大白熊犬、阿拉斯加雪橇犬、伯恩山犬、古代牧羊犬、大麦町犬、猎狐犬等10种大型犬。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禁养的其他大型犬只体高标准 体高超过55厘米的犬只(站立时从肩胛部最高点到地面的距离)。 以上禁养的犬只中,工作犬、导盲犬、助残犬等特殊用途的犬只除外。 来源:大河客户端 编辑:何韵莹 原标题:鹤壁:在城区内饲养大型犬、烈性犬的,没收犬只,罚款5千到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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